5月1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处9名干警,沿盘山公路驱车500余公里,前往集安市台上镇老岭村深山中办理执行拍卖物的交接工作。
因交接现场在深山深处,车辆无法直抵,执行干警顶着30摄式度的高温,沿着蜿蜒崎岖的山路向执行现场所在的山头攀爬,到达第一个交接现场后,顾不上衣衫浸透,疲饿交加,振奋精神与早已等候在此的买受人和被执行人宣读相关法律文书,办理执行交接手续。紧接着又赶往另外两处交接现场,历时5个小时,沿山路攀爬两万余步,圆满完成此次执行任务。
记者了解到,在吉林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通化市某煤炭加工有限公司、申某某等三人公证债权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市中法依法对被执行人申某某名下位于集安市台上镇老岭村等五处林地使用权以及地上树木和其他地上物进行拍卖,林地面积共计7200亩,长春市中迪元兴经贸有限公司以5592655元最高价竟买成功。法院需将拍卖物交付给竞买者。
市中法加大执行攻坚力度,重点解决好疑难复杂案件,坚决完成“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阶段性目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今年,市中法积极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作出的“抓环境、抓项目、抓落实”行动部署,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落实“三抓”行动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坚持谋实策、出实招、办实事,切实把法院的工作成效更加直接地体现在服务发展的具体行动上。